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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者:小編 時間:2025-07-01
根據廣東省地方標準《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DB44/613-2024)表3只有臭氣濃度廠界無組織排放標準,規模化養殖項目廢氣排放只需執行這項指標,對于臭氣濃度(有組織排放)、氨和硫化氫的排放無需再執行《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14554-93)相關要求?
您好!廣東省規模化畜禽養殖場臭氣排放均應滿足《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DB44/613-2024)、《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14554-93)以及地方制定的相關標準要求,對場址周邊的敏感目標影響也應滿足相應要求。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!